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第二生产线回转窑“10·1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案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2-03-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1年10月11日17:10左右,攀枝花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在实施第二生产线回转窑窑头方管顶部耐火材料拆除项目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焦作市宏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白马球团耐火材料项目未有效监督管理;未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项目负责人建立区域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订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无安全管理资质,项目未配备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全员覆盖施工人员;现场危险作业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监管,而边施工边办理审批手续;没有有效组织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在不具备开工条件下违规组织施工,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3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1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