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威镇实行“5+1+1” 处罚制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
发布时间:2021-0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普威镇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用制度提升治理效能,建立“五惩罚一通报一降低”制度机制,有效遏制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惩罚。针对违规用火人员,对其进行五项并处的惩罚。罚警示教育。罚当事人开展1次不少于2小时的警示教育,让当事人到镇政府观看森林防火教育警示片,吸取违规用火带来的深刻教训。罚抄写法律。罚当事人抄写1次不少于1小时的法律法规,结合当事人文化程度,抄写有关森林防火常识、承诺书等并诵读,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记在心上的敬畏。罚经济处罚。依据村规民约、防火令等相关规定,对私自携带火源进山者罚款300元;造成森林火情者罚款1000元-3000元。罚义工服务。罚不少于3天的服务乡亲义工服务,由各村根据需要安排开展治安巡逻、道路维护、环境治理等工作。罚缓办手续。由村镇视情况缓办违规用火人员相关手续,缓享受一切惠民政策,期限为3个月。
一通报。由村“两委”向公安机关、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申请违规用火相关处罚,将被处罚人姓名、居住地址、违规用火情况、处罚结果等内容在镇、村、组、农户四级各通报1次,并在镇、村、组、被处罚人门前张贴通报文件。同时,变违规用火人员为宣传员,要求其到所在村组开展入户宣传不少于3天。
一降低。对违规用火群众,扣减本户诚信得分,将结果运用到星级农户评定上。同时,将诚信扣分情况通报攀枝花农商行普威分行营业厅,通过降低评级信用等级影响其办理贷款额度,情节严重者不提供信贷服务。